周中,央行公告称金融委办公室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并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多渠道补充银行资本,有助于提升银行资产扩张空间,体现监管层加强银行信贷供给能力的政策导向。近期监管层的多次会议提到了加快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相关问题。其目的是增强银行放贷能力,以期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永续债启动则承继了2018年央行关于规范银行资本补充债券问题的公告和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政策精神,银行业资本补充创新工具有望加速落地。
1、银行一级资本补充方式较少
根据2012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过渡期的安排,到2018年末,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9.5%和8.5%,其他银行在这个基础上分别少1个百分点,即10.5%、8.5%和7.5%。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上市的28家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农商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2.54%和11.41%,而股份行和城商行则为10%和10.18%,相对略显不足。其中部分银行,如华夏银行、南京银行、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在9.5%以下。
出现该现象一部分是因为一级资本补充方式较少,核心一级资本仅能通过定增、配股、盈利留存等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目前主要为优先股,而优先股仅限于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非上市银行发行具有限制。永续债启动有助于拓宽银行较受限的一级资本补充渠道,从而补充银行较为缺乏的一级资本。
2、何为永续债?
银行永续债发行可对比非金融企业永续债与优先股。银行与非金融企业永续债差异主要为发行目的与股性强弱,银行永续债条款设计上更加类似权益工具,以符合一级资本的认定标准。而永续债与优先股差异则主要在发行主体以及损失吸收方式等条款设计上,预计永续债发行主体范围更广,条款设计更有利于发行银行,有助于银行快速补充一级资本。
从境外银行业永续债经验看,银行永续债条款一般包含期限永续、利息延迟支付、转股和减记等内容。而国内按照银监会其他一级资本的合格标准,永续债计入资本项必需明确无固定到期日,不得含有利率调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等。此外,商业银行永续债和优先股之间偿还顺序,如果设置转股条件,还会涉及是上市还是非上市银行发行规则,以及转股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转托管的问题等。这些问题还有待金融委协调解决。
3、对市场冲击不大
参考以往优先股的认购情况,大银行前十大股东认购较多优先股份额,中小银行优先股主要由机构投资者认购为主。故永续债发行总量预计对市场冲击不大。此时银行发行永续债既减少对资本市场的抽血,稳定资本市场,又达到能够补充银行资本金的目的,为银行指出了融资方向。
(来源:优优私募的财富号 2019-01-02 13:11)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