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因授信管理不到位、不良资产虚假转让等,九江银行及下属分支行合计被罚220万元。
九江银行洪都大道支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被罚90万元,时任洪都大道支行行长骆平被罚7万元,并被警告;时任洪都大道支行客户经理何志勇被罚6万元,并被警告。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良资产转让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时任行长潘明因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时任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王新颜、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袁德磊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九江银行南昌分行因不良资产虚假转让被罚80万元,时任行长龚隽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