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与573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起,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甲方)新增与105名投资者(乙方)的代理律师签署《调解协议》,根据相关协议,经各方确认:
1、就乙方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同意经调解或撤诉结案,并由人民法
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2、诉讼费由双方各担50%。
3、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计人民币9,077,734.22元(含诉讼费);乙方自行领取或授权其代理律师代为领取全部款项。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与678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其中420起已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其余188起案件中,83起已撤诉,105起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9,565,769.20元,以原诉讼请求金额为标准统计)中54起已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