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12月6日公告,12月5日(交易时段后),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都匀首创(作为发包人)与首创大气(作为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据此,首创大气同意作为总承包人承接都匀大修项目之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根据总承包合同,都匀首创应付首创大气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79.5万元。于公告日期,首创环保集团被视为于公司已发行股份中拥有约45.11%权益,因此,首创环保集团为公司之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