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罚单显示,晋商银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同业投资未严格风险审查、利用信托计划实现信贷资产虚假转让。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0万元。
今年下半年,晋商银行已经多次收到罚单。7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晋商银行旗下两家支行合计被罚60万元;7月31日,因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晋商银行又被罚30万元。
据天眼查,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公司的第一股东为山西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