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通信8月2日在港交所公告,根据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集团预期于期内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将录得不多于1.60亿港元,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则录得约1.12亿港元。
集团期内之综合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所致:全球电信运营商网络资本项目建设计划放慢,因而导致集团期内之营业额及毛利下降;及按公允价值评估股权投资产生之亏损及其他收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