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发布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广州农商银行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个别违约债券会计核算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