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证监会发布国联证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和民生基金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反馈意见,请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服务指南有关要求,补充提供符合公募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提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增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符合“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等条件的支撑材料。
此前,国联证券8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购买国联集团、沣泉峪等45名主体合计持有的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9月4日,国联证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国联证券收购民生证券等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