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出台,该稿在“煤改气”、“煤改电”、淘汰小火电机组、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方面都做出了一些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该稿对近年来很热的“白色烟羽”治理提出了意见:对于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大范围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对于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电厂,应对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实施深度治理,协同控制三氧化硫等排放。
此外,意见稿还指出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电力企业今后大气污染物治理的重点:推进无组织排放控制、煤炭运输“公转铁”项目建设等工作。
因该意见稿过长,全文可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以下为电力君整理的意见稿中与能源电力相关的重点:
一、总体要求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 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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