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产11月25日在港交所公告,于2024年11月22日,公司接获一间财经印刷公司针对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的清盘呈请,以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的条文对公司进行清盘。呈请涉及未偿还金额33.29万港元,连同其利息及费用,共36.54万港元。呈请将于2025年2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聆讯。
公司拟清偿判决金额并寻求尽早撤回呈请。
应公司要求,股份自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一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以待刊发公告。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5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