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置业收传讯令状 就澳门物业出售征询法律意见
保利置业集团资讯
2020-05-11 13:29: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新京报

K图 00119_0

  5月11日,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置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接获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所出具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诉讼项下的传讯令状。

  公告称,2020年5月8日,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及保利置业(香港)有限公司,和保澳置业一人有限公司(统称“被告”),接获代表萧德雄和Best Attitude International Limited(统称“原告”)的律师针对被告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诉讼项下的传讯令状。

  据了解,保利置业(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香港”)为保利置业的全资附属公司,保澳置业一人有限公司(简称“保澳”)为保利香港全资附属公司,而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简称“Active Success”)为保澳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传讯令状,除其他外,原告寻求声明Active Success在2019年9月25日发出的销售通知(在该公布中定义)无效,并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保利置业于去年9月发布的公告显示,Active Success持有项目公司胜鸿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胜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一物业,即澳门一地段,面积约为56592平方米,位于路环岛,毗邻田畔街,物业登记局注册编号为6150。项目公司余下70%股权由独立第三方Best Attitude持有。公告提到澳门政府已收回并重新持有该物业,构成股东协议所载的触发事件,故Active Success有权要求Best Attitude按代价收购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总代价涉42.98亿港元。2019年9月25日,Active Success 向 Best Attitude 发出销售通知,要求其在股东批准出售后按代价向保澳收购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此次出售完成后,Active Success将不再为集团附属公司,其损益和资产及负债亦不再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而公司亦不再持有项目公司任何权益。保利置业预计出售后将取得未经审核收益约5.46亿港元。保利置业拟使用出售所得款项为集团日后其他潜在投资机会及或一般营运提供资金。

  在今日公告中,保利置业认为该销售通知有效,并正就原告展开法律程序一事征询法律意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