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理事会为什么选择600795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股友276N67q025
2013-09-06 11:19:46
  • 点赞
  • 43
  •   ♥  收藏
  • A
    分享到:
社保基金理事会为什么选择600795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在大盘不断创出新低,中国股市底部并没有探明的情况下,2012年底社保基金理事会斥资近20亿元,参与600795国电电力的非公开增发,以2.18元的价格买入600795国电电力9.17亿股,(占总股本的5.32%)禁售期三年,使600795国电电力成为首家,目前也是唯一一家成为社保基金理事会战略合作伙伴的中国上市公司。
社保基金是中国股市的超级主力机构,研究分析社保基金理事会为什么选择600795国电电力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一一了解超级主力机构中长线选股思路,对于散户提高投资收益非常重要。
分析社保基金理事会选择600795国电电力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的原因:
1.发电股600795国电电力的底部已经探明,自2011年11月12日见底2.01元以后至今底部在逐渐提高,与中国股市大盘走势不断创新低完全不同。过去的6年多里,大部分时间发电行业的景气度极差,现在中国和世界的煤炭,尤其是动力煤供求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由供求基本平衡,已经变化为供过于求,并且由于煤炭生产能力形成和煤炭生产的特殊性,国家对清洁可再生能源重视程度提高,投资力度加大,以及世界和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动力煤供过于求,煤价低迷的局面在比较长的时间内仍将继续,由于火电污染治理的需要,过去十年电价涨幅偏小欠账很多等原因,火电行业景气度今后必须比较长期的保持在好于各行业平均水平的状况,未来数年发电股股价跌破过去6年低点的可能很小。
2.600795国电电力内生增长与外延增长确定。
a.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3437.84 万千瓦,近十年年均复合增长率22.66%。公司坚持基建与收购并举的道路,2013 年,公司宁东热电、布连一期、库车二期、尼勒克一级、吉牛等项目将建成投产,2014 年吴忠、邯郸、克拉玛依、库尔勒等热电项目将集中投产,同时随着大岗山水电的投产,公司大渡河项目将迎来第二个投产高峰。
b.2013 年6 月29 日,公司公告国电集团决定将其持有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资产审计与评估。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蚌埠、铜陵、宿州三家火电企业,装机容量共计323.5 万千瓦,另有少量水电、风电资产。
截止2012 年底,国电集团发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2 亿千瓦,后续注入值得期待。
c.2015年4月左右大股东将彻底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大股东的发电资产将陆续注入公司。
国电电力: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22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22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权证代码:580022 权证简称:国电CWB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

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国电”)《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

项的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中国国电确定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电电力”)作为中国国电火电及水电业务(以下简称

“发电业务”)的整合平台。中国国电力争用5 年左右时间,

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中国国电发电业务资产(不

含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

产、业务及权益)注入国电电力。完成上述注资工作后,国

电电力将成为中国国电发电业务的载体,从而消除中国国电

与国电电力的同业竞争,促进国电电力持续、稳定的发展。

2.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过程中,中国国电在

发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国

电电力,即中国国电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中国国电除国电电

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在转让现有发电业务资产、权

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发电业务项目时,国电电力具有

优先选择权。2

3.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方式上,中国国电

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

为单位将同一省内(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及人员注入国电

电力。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中国国电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

可程度,逐步制定执行。

4.根据目前的情况,在完成国电电力非公开发行A 股股

份收购中国国电持有的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80%股权后,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国电拟在一年内再次启动注资工

作。初步考虑,拟将中国国电拥有的福建省、云南省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的发电业务资产作为注入国电电力的备选项

目,在支持国电电力做优做强的同时,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

力的同业竞争问题。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