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合集】证券法修订草案获通过,有哪些要点?
文气不小气
2019-12-28 17: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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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草案获通过,有哪些要点?


相关要闻:

新证券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全面推行注册制、加大违法成本 七大要点看过来
记者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明年3月1日施行。


相关要点:

证监会程合红:考虑市场承受力稳妥推进创业板注册制
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表示,科创板的注册制已经按照此前的国务院授权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3月1日实施,做到了注册制的无缝衔接。创业板注册制,证监会将按照中央要求,在法律授权下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把握好证券发行,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分步稳妥的推进。

证券法加大内幕交易惩处力度 最高十倍罚款
证券交易内幕消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法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发行人欺诈发行尚未发行证券的最高罚2000万元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明确:信息披露违法最高处1000万罚款
记者获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
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新修订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
记者获悉,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明确董监高责任
记者获悉,新修订的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还强化了董监高的责任。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确认意见。


相关解读:

全国人大:证券法修订突出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表示,此次证券法修改突出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专章设置投资者保护,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规定债券持有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强制调节制度,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等。龚繁荣指出,此次修订既规范发行人、市场中介等主体行为,还规范发行、交易、退市等各个环节,加强了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

明年3月起你熟知的证券市场有变化!10位专家详细解读证券法5大修订要点!
今天面世的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制度作出了哪些新安排?如何看待这些变化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健康高效运行的意义和作用?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10位业内资深专家,第一时间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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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证券法大修过审:全面推行注册制!内幕交易最高十倍罚款 5大看点来了
本次证券法修订重要内容便是注册制,此外也添加了非常多有关投资者保护的章节和内容。下面小编就给你梳理出几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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