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源在线团队代理证券索赔案件进展通报(2019年1月)
财源在线自媒体
2019-02-02 09:39:54
  • 点赞
  • 20
  •   ♥  收藏
  • A
    分享到:

1.本期新增案件

本期内新增12件诉前准备案件,分别为:新大洲A蓝丰生化四环生物ST康得新ST冠福银河生物金刚玻璃天山生物ST升达全新好东方金钰以及天翔环境,共计12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鉴于目前证监会因何原因调查该12家上市公司并不明确,目前无法出具确定的索赔时间段,您可报名预登记。证监会的正式罚单落地后,财源在线团队会通知您准备索赔材料启动索赔诉讼。

 

2.佳电股份案:本期新提交部分案卷

截止2019年1月31日,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共向法院递交佳电股份案诉讼材料数百件。本案前期对方曾提出和解方案,但是赔付过低且计算方法不透明,团队已予以拒绝,将为广大投资者争取更加合理的赔付方案,请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3. ST大控(大连控股)案:二审胜诉

投资者诉大连控股案系列案,部分案件已于本期内取得二审判决,法院维持原判。 绝大部分案件的二审判决尚未落地,落地后财源在线团队会及时通知。已二审落地的案件,团队将在春节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方正证券案:一审胜诉 

投资者诉方正证券案一审于去年12月5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本期内已获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投资者部分请求。

5. 金亚科技案:部分案件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部分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本期内的一审判决涉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已收到金亚科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上诉书,案件将进入二审。

本期内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部分二审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本案小部分案件尚未一审判决,大部分案件尚未二审判决,请耐心等待财源在线团队的后续通知。

 

6.  山东墨龙案:一审胜诉,新增部分立案

本期内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起诉山东墨龙一案,已获胜诉判决。目前,对方已提起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此外,本期内团队新增立案若干件。

7. 罗平锌电案:本期内完成部分立案

罗平锌电索赔案新增部分立案。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买入罗平锌电且2018年6月22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财源在线参与索赔。

 

8. 天成控股案:本期内向法院递交新一批诉讼材料

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件新增一批次立案。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买入天成控股且2017年4月23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财源在线参与索赔。

 

9. 超华科技案:本期内新增立案数十件 

超华科技案此前已多批次一审胜诉,累计涉及百余人,后续还有新一批投资者的诉讼材料,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将在春节后递交法院。

已一审判决的案件,对方上诉,已全部进入二审程序。

 

10.三房巷案:本期内向法院递交新一批投资者的诉讼材料 

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前买入三房巷且在2017年3月9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财源在线”参与索赔。 

 

11. 宝利国际案:本期内新增立案若干

本案前期已完成四批次涉及百余位投资者,本案现已进入收尾阶段。

本案索赔条件为: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11月24日间买入宝利国际且在2015年11月2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本案预期非常乐观,符合条件仍未参加索赔的投资者,请尽快上网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或拨打索赔热线报名,在诉讼时效内加入索赔诉讼。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索赔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沪市/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4、另页附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或者通讯地址

【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 》》》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索赔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1000弄陆家嘴金融街区2号楼806室  杨碧文  收

财源在线代理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征集列表(更新时间:2019年1月31日)

近期可委托案件

以下为现在就可以准备材料并参加诉讼的案件:

注:符合上述买入条件且相应区间内未清仓的投资者可以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或拨打索赔热线加入索赔维权诉讼。

诉前准备案件

222.png

以上案件需要等证监会处罚落地才能起诉,如果您购买过相关股票,可联系“财源在线”做索赔预登记,后续一旦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决定书后,财源在线团队会通知您准备索赔材料启动索赔诉讼。

(来源:财源在线自媒体的财富号 2019-02-02 00:14)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