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下周二10月16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墨龙虚假陈述索赔案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在2018年8月初的首场一审中,原告投资者已获得胜诉。当时法院扣除了28%的系统风险,判决山东墨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投资者索赔诉请的72%即110余万元。之后,上市公司方面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
山东墨龙2018年半年报显示,截止今年6月30日,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已正式立案53件,涉案金额约1637万元,其中已开庭审理19件均未作出生效裁决,公司已为此计提预计负债800万元。从一审判赔比例来看,公司按不到50%的赔付比例计提负债明显偏低。综合各方面情况,本案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
2017年9月,山东墨龙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一、公司通过调增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实现净利润虚增,使得公司2015年、2016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构成多次虚假记载。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父子还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该案曾被证监会批为“情节恶劣、吃相难看的典型”,最终证监会对山东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顶格罚款;对18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张恩荣、张云三父子更开出了1.2亿的天价罚单。
提示:
山东墨龙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一案,目前委托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发起索赔诉讼的投资者已有上百人。其中,9月份部分较早委托的前序批次案件已开庭审理;11月13日该系列新批次案件也将开庭。受胜诉判例指引,更多投资者必将陆续提起诉讼并大概率胜诉。投资者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咨询、报名,符合条件即可加入后续场次索赔诉讼依法减少损失。律师费可以选择风险代理,投资者在拿到赔偿前无须支付。
【山东墨龙索赔条件】
1.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山东墨龙股票,并在2017年3月21日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7年2月2日期间买入山东墨龙且在2017年2月2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3.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山东墨龙且在2016年1月29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注: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小贴士】
130多家公司涉虚假陈述可起诉索赔
以下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大部分公司已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其中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或将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查询详情或咨询、报名,符合索赔条件即可提起索赔诉讼,依法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律师费可以选择风险代理,股民不获赔不支付,诉讼费胜诉后返还原告。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