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崩之后“无人认领”?*ST华信业绩注水经营惨淡
财源在线自媒体
2018-09-03 19: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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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高管“不认账”,业绩巨亏前景黯淡

丑媳妇也得见公婆。

8月30日,在比原定发布时间延期一周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华信,002018)的2018年半年报终于姗姗来迟: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26,537,010.0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405,194.9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3.98%,基本每股收益-0.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2.73%。亏损原因上,大规模应收账款逾期严重拖累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截至2018年6月30日,两项主营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8.44亿元,累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共计6.13 亿元。

罕见的是,这是一份无人“认领”(签字确认)的定期报告。半年报显示,董事长李勇等公司高管均发表异议声明,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财源在线注意到,在此前的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一季报中,公司管理层早已做出了类似的表述。

 

不过,惨淡的年中业绩并不令人意外。数据显示,*ST华信2017年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4.47亿元,同比上涨21.58%。然而一翻过年,2018年一季度时,受控股股东上海华信的控股股东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事件的影响,公司的部分客户持观望态度,致使能源贸易业务大幅萎缩,公司净利润亏损6876.81万元,同比下降159.41%。而按照半年报披露的数据,*ST华信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将亏损11.8亿-13.7亿元。

年报“虚胖”遭立案,市值蒸发百亿坑惨股民

败像其实早已毕露。

2018年8月23日,*ST华信公告,公司于8月22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报涉嫌造假被立案调查。值得指出的是,这份比上年业绩大增两成多的“靓丽”年报,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指出,公司存在大量逾期的应收款项,公司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公司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逾期余额为14.68亿元,转口业务应收账款逾期余额为10.19亿元,保理业务应收利息逾期余额约为0.18亿元;华信国际合并流动负债余额33.32亿元,由于华信国际资金紧张,无力兑付到期债务。鉴于上述问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而多次延期回复监管函,也从侧面印证了公司的问题。5月8日以来,深交所对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数封监管函,包括公司2017年收入确认等相关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应收账款大规模逾期情况等问题成为深交所的主要关注点。在深交所7月18日的关注函中,特别提醒*ST华信, 5月8日、5月15日发出的《关注函》、《年报的问询函》,以及给年审会所发出的《关注函》,截至目前均未回函,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认真核查,并在7月23日前对上述函件涉及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书面回复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对此,公司仅在7月24日公告,表示会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为此申请延期回复。而截至目前,尚无任何进展。

二级市场上,华信国际因控股股东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2017年年报被“非标”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华信国际”变更为*ST华信,复牌后股价连续15日一字跌停,一年来股价由7元跌至1.4元,市值蒸发八成逾120亿元,八、九万名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提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相关司法解释,若*ST华信被证监会查实存在信披违规,因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可以起诉该公司及相关有责主体,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目前,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已就*ST华信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展开预征集,符合下面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现在就可以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加入预登记,一旦证监会对*ST华信处罚决定下达,即可第一时间进入索赔立案审理流程以早日受偿。

【*ST华信索赔条件】

初步确定为:2018年4月27日到2018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华信国际(002018)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该条件可能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予以调整。

【维权小贴士】

百家上市公司涉虚假陈述可起诉索赔

以下90多家上市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大部分已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有的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查询详情或咨询、报名,符合索赔条件即可提起索赔诉讼,依法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不获赔不支付,诉讼费胜诉后返还原告。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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