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发行”只为富士康量身定制
皮海洲
2018-05-17 06:51:24
  • 点赞
  • 14
  •   ♥  收藏
  • A
    分享到:

5月11日深夜,证监会下发了“不一样”的富士康IPO批文。富士康的IPO上市获得了批准,但富士康的募资金额却没有核定,市场因此对富士康的募资规模充满了种种猜测。而就在这种背景下,富士康于第一时间,也即5月13日的夜晚发布了招股说明书,告之市场富士康的募资规模为272.53亿元,与此前披露的金额相比,未有任何变化。


从富士康招股说明书来看,最大的亮点不在于272.53亿元的融资规模,而在于其发股方式与其他的公司表现得“又不一样”。其中两个最大的“不一样”在于:


一是引入了战略配售方式。这种战略配售的方式最近几年在市场上几乎消声匿迹。但富士康却重启了战略配售的发股方式。首定发行额度的30%作为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91亿股,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是对新股发行份额进行大规模的锁定。其中战略配售股份,50%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50%的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而为了体现与公司的战略合作意向,部分投资者可自愿延长其全部股份锁定期至不低于36个月。




除此之外,网下发行的股份,其中的七成将锁定1年,只要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无选择权是否锁定,必须认可该条件。由于网下配售的股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约为9.65亿股,其中的7成锁定1年,也即其中的6.76亿股锁定1年。如此一来,在本次新股发行19.7亿股的发行额度里,有12.67亿股(5.91亿股+6.76亿股)是处于锁定状态的,占发行额度的64.31%。换而言之,首发后上市流通的股份只占发行额度的35.69%,只有7.03亿股(未考虑回拨因素,下同)。


富士康之所以采取“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的发股方式,这显然是有其良苦用心的。因为其他公司的新股发行,在证监会的把控下,其募资规模基本上都有大幅度的缩水,包括独角兽药明康德的发行,募资规模也由计划募资57.41亿元,缩水至21.30亿元,缩水比例超过6成。而富士康由于“不一样”的原因,其募资规模未作任何调整,而且其募资规模272.53亿元也是近三年来的最高募资规模,在A股历史上位列第12倍。


面对如此庞大的募资规模,给市场带来冲击是不可避免的。而为了减少这种巨额融资带给市场的冲击,于是这种有了“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的发股方式出台。因为在经过了“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之后,富士康首发流通的规模就只有7.03亿股了,这个流通规模可以说是大幅度缩水了,基本上不会对市场构成太大的冲击。


不过,任何一枚硬币都是由两方面组成的。富士康这种“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的发股方式虽然有利于减缓大规模IPO带给市场的冲击,但这种发股方式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减少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机会,将更多的投资机会转移给了参与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在新股不败的市场环境下,尤其是像富士康这种市场看好的公司,减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机会,实际上也就是减少了中小投资者赚钱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战略配售这种发股方式,近年来之所以在市场上消声匿迹,就是因为其容易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缘故。


其次,大规模锁定股份,进一步导致富士康公司限售股增多,导致首发流通股份的减少。毕竟限售股问题原本就是A股市场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A股市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但这个问题始终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富士康对首发股份进行大规模锁定,这实际上是在加剧限售股问题。本来富士康此次发行19.70亿股,只占总股本的10%,而经过大规模锁定之后,真正的首发流通股只有7.03亿股,占比仅为3.57%,这实际上是逆“全流通”潮流的。


此外,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导致公司股价的虚高,加剧市场的投资风险。富士康的首发规模19.7亿股,如果首发全部上市流通的话,虽然会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也可以让公司的股价更趋合理。而且在富士康具有投资价值的情况下,其价格也不会出现大幅的低估。这种情况下,富士康的股价或许更有投资价值。但由于这19.7亿股的股份被大规模锁定了,只有7.03亿股可以上市流通,这显然就为市场对富士康股价的炒作创造了条件。而经过一番炒作之后,富士康股价的虚高将不可避免,其投资风险将会因此而增加。而一年后,网下配售股份以及战略配售股份相继解禁,进而高价套现,这又要二级市场投资者来买单,并由此导致富士康股价的大幅波动。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富士康这种“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的发股方式是值得商榷的。当然,考虑到富士康A股上市超越了资本市场本身的意义,这其中包括了太多非市场化的因素,所以,富士康采取这种“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的发股方式,相信投资者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发股方式不能当作经验来推广。如果在BATJ回归与中国人保这种巨无霸IPO的过程中也采取富士康这种“战略配售+大规模锁定”的发股方式,那将会严重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A股发行制度的一次大倒退。富士康破例一次也就足够了,其他公司还请免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