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管是监管之本
皮海洲
2017-05-20 0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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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2月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刘士余主席就一直都在加强监管工作。实际上,对监管工作的重视,也贯穿了刘士余主席的整个工作思路。上任伊始,刘士余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就表示:首要任务就是监管,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而在今年2月26日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刘士余再次强调:“证监会第一任务是监管,第二任务是监管,第三还是监管”。


不过,正是基于对监管工作的重视,刘士余主席最近所采取的系列监管措施在市场上引起争议,这其中就包括刘士余炮轰上市公司高送转,对次新股的监管,以及对雄安概念股炒作的监管等。尽管在这场围绕着刘士余主席而展开的争论中不乏对刘士余主席诋毁的声音,但一些知名的市场人士均对刘士余主席表示了支持的态度,表示对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各种乱象就应该“下狠手”、“下重手”,就应该“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等。


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监管”,要“出重拳”、“下狠手”,这其实也是笔者的呼声。不过,在实际监管的过程中,不论是“从严监管”也好,是“全面监管”也罢,包括“出重拳”、“下狠手”,这些都应建立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之上。全面监管也只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而从严监管也只能是以依法监管为尺度,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监管范围与处罚尺度。因此,尽管刘士余主席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但其最根本的落脚点却在于依法监管。


之所以说依法监管是监管的根本,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如果当事人的所作所为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则当事人就是一个守法的模范,是不应该再受到法律的处罚的。如果一个当事人,严格将自己的行为准则控制在法律条文允许的范围之内,这样还要受到法律惩处的话,那么当事人很容易无所适从。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行为准则。就股市而言,这就很容易让市场变得混乱起来。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当事人心中无底。


而且依法监管也是对执法者的一种约束。如果监管踢开法律闹革命,这就很容易让监管者的权力膨胀起来,人治就会取代法治,监管者失去了约束,就会变得无法无天起来。而有了依法监管,这不仅是对执法者的一种约束,而且也让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有了一个行为标准,进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相反,没有了依法监管,这就意味着执法者没有了行为准则,如此一来,执法者很容易随心所欲。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一种玷污。因此,加强监管就是要切实做到依法监管,而不能“想当然”地想重罚就重罚,想处罚谁就处罚谁,这是有违依法监管的行为准则的。


当然,依法监管有时会遇上处罚不力的问题。比如市场上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即便是执行顶格处罚,最高罚金也只有3万元或5万元。对于这种处罚,旁观者看了之后也都想“骂娘”。但作为监管者来说,也只能是依法作出这样的处罚。监管者有意见怎么办?其实也好办,那就是推动与完善《证券法》的修改工作,使《证券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变得严厉起来。如果只是打“口炮”,空口无凭,这除了情绪发泄之外,丝毫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如最近刘士余主席炮轰高送转行为受到非议,问题就在于这种炮轰缺少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所以炮轰过后,高送转的问题仍然还是问题,高送转仍然还是乱象丛生。如此炮轰,显然不如拿出一个规范意见出来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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