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为券商行业再敲警钟
曹中铭VVV
2016-07-01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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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的一纸公告,意味着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以来,首个先行赔付的案例即将产生。因为保荐的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兴业证券不幸“踩雷”。兴业证券先行赔付“花钱”买的是“教训”,对于其它券商而言,则是警钟。

  去年11月份,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了完善。此次发行制度改革强化了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具体包括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中介机构公开承诺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的,将先行对投资者进行赔付。而因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兴业证券拟以5.5亿元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当然,既然是先行赔付,表明兴业证券今后还会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其实,兴业证券并非首家实施先行赔付的券商。因为当年保荐的万福生科造假上市,平安证券曾设立3亿元的投资者补偿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1.79亿元。而对于兴业证券而言,最终其赔付的金额将会是多少,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得到答案。

  自A股市场诞生以来,除了包装粉饰业绩之外,欺诈发行也成为市场上的一道“风景”。早些年有大庆联谊造假上市案,近年则有云南绿大地、海联讯、万福生科等公司通过造假“跻身”于资本市场。此前,因为制度建设方面的原因,像绿大地、万福生科等都没有遭遇“被退市”的命运,但对于欣泰电气而言,或许没有那么幸运了。事实上,从证监会的表态看,一旦欣泰电气被认定为欺诈发行,那么其被强制退市将是板上钉钉。

  当然,这是新市场环境下造假者的必然宿命。而对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来讲,因为其没有履行勤勉尽责的职责,承担相关的责任完全是咎由自取。另一方面,像欣泰电气上市时的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等,都因为“连坐”而被立案调查。

  兴业证券因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将不接受其作为保荐机构出具的文件,也不接受其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正如兴业证券在公告中所言,其投行业务将受到影响。实际上,兴业证券受到影响的不仅仅只是投行业务,因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因为被立案调查,兴业证券的商誉同样会受到影响。本质上,商誉打折比投行业务的影响更大,也更长久。

  看看当年的平安证券就可知道答案。在万福生科被立案调查前,平安证券的投行业务特别是在保荐中小企业方面可谓生猛,即使是大券商,也无法达到其时平安证券的“高度”。但平安证券当年的“粗放”式经营,最终为自己酿下了万福生科这个苦果。时至今日,平安证券在新股发行保荐方面,早已不复当年之勇。而这一切,显然与保荐万福生科不无关系。

  近几年来,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其中的核心是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其实,欣泰电气如果如实披露信息,即使其当年的应收款额过大,或许也能侥幸闯关成功。但如果通过欺诈的方式发行股票,则性质完全不一样了,其违规违法的性质无疑是非常恶劣的。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像保荐机构的先行赔付制度,个中虽然是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需要,但也不无惩罚相关券商的意味。

  对于兴业证券而言,保荐欣泰电气,堪称“赔了夫人又折兵”,背后的代价太大,也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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