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意见(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米格新材资讯
2024-01-15 1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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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ZA00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格新材”、“公司”、“发行人”)的委托,对发行人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审计(核)。发行人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审计(核),并已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核)报告。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1039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我们对贵所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答复如下:(以下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问题 1:关于光伏行业周期性及发行人业务成长性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公开资料显示,2023 年以来光伏产业链价格全线下滑,包括发行人主
要客户在内的主要光伏企业陆续降价。发行人回复显示,尽管下游光伏硅片行业短期内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但光伏热场隔热碳材料行业供需基本匹配,产能过剩风险较小,2023 年主要光伏企业降价对发行人的影响较小。

(2)发行人 PAN 基石墨软毡产品的毛利率从 2020 年 33.82%下滑至 2023 年
上半年的 13.07%,黏胶基石墨软毡产品的毛利率从 2020 年 50.94%下滑至 2023
年上半年的 47.30%,均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陆续推出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等产品,布局石墨负极、碳/碳复合材料等延伸领域,但目前收入规模较小。

(3)2020 年至 2022 年,发行人石墨软毡产品在国内光伏市场占有率分别
为 13.57%、17.96%和 19.25%,石墨硬质复合毡产品在国内光伏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2.90%、4.96%和 5.43%。发行人称,行业内主要企业为发行人与安徽弘昌,除二者外,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行业其他企业暂无规模化扩张计划。

(4)发行人募投项目和在建项目(已建项目)已编制节能审查报告,正在申请节能审查意见。

请发行人:

(1)列示截至目前的在手订单及对应客户情况,结合同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及产品市场占有率、主要光伏企业生产计划调整及硅片价格单边下行情况、2023年全年框架协议实际执行情况、应对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具体措施、募投及其他在建项目投产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行业竞争及产能过剩风险。

(2)结合晶硅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及近期变化情况、2023 年四季度以来新
签订单价格及成本控制情况等,对发行人细分产品的毛利率进行敏感性测试分析,并结合分析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价格下滑趋势是否会持续,产品价格下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3)说明液流电池电极材料、石墨负极、碳/碳复合材料等新产品新领域布局的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产品内容、性能特点和应用领域(如是否主要应用于电池)、所处行业特点和市场空间、主要客户或意向客户、销售收入或研发情况,并分析上述产品和布局对发行人业务成长性的影响。

(4)说明已建、在建、拟建或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取得进展情况。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对问题(4)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示截至目前的在手订单及对应客户情况,结合同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及产品市场占有率、主要光伏企业生产计划调整及硅片价格单边下行情况、2023 年全年框架协议实际执行情况、应对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具体措施、募投及其他在建项目投产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行业竞争及产能过剩风险

(一)列示截至目前的在手订单及对应客户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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