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 9 号)
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59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发行人”、“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其中涉及招股说明书的修改及补充披露部分,已用楷体加粗予以标明。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回复中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问询回复补充的内容 楷体(加粗)
目录
1.关于实物出资及变更 ...... 3
2.关于天有仪表厂、天有为仪表 ...... 29
3.关于股份代持 ...... 36
4.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 42
5.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 63
6.关于柳州子公司及诉讼 ...... 85
7.关于行业地位 ...... 96
8.关于同业竞争 ...... 109
9.关于子公司 ......112
10.关于专利 ......119
11.关于销售与客户 ...... 125
12.关于营业收入 ...... 168
13.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 196
14.关于营业成本与毛利率 ...... 243
15.关于期间费用 ...... 285
16.关于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 ...... 312
17.关于存货 ...... 331
18.关于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 ...... 347
19.关于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 ...... 362
20.关于合同负债 ...... 389
21.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399
22.关于货币资金及现金流量 ...... 414
23.关于其他 ...... 500
1.关于实物出资及变更
1.1 关于实物出资
根据申报材料,(1)2003 年 12 月 10 日,王文博、吕冬芳以其投资建造的
包括主厂房、车间、宿舍楼、锅炉房、车库、变电所等 16,889.44 ㎡建筑对公司
增资 1,500 万元,其中王文博认购的 900 万元注册资本以实物资产 9,472 ㎡房屋
出资,吕冬芳认购的 600 万元注册资本以实物资产 6,315 ㎡房屋出资;(2)2003年 12 月 24 日,绥化市合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03 年 12 月 24 日,王文博、吕冬芳持有的建筑面积为 16,889 ㎡
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为 1,604.49 万元;(3)2003 年 12 月 24 日,绥化天赋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3 年 12 月 24 日,天有为有限
增加投入实收资本 1,500 万元,其中王文博、吕冬芳分别增加投入实收资本 900
万元、600 万元;(4)2023 年 6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复核报
告》,认为天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能够对公司截至 2003 年 12 月 24
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予以验证;(5)由于天有为有限无法完整提供可以证明王文博和吕冬芳系相关房产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因此王文博和吕冬芳此次用于向天有为有限出资的房产存在潜在权属瑕疵,相关实物出资存在瑕疵;(6)上述资产已实际投入发行人前身,目前作为生产、办公用途计入固定资产正在正常使用中。
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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