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 3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4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4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9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6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8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 24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 25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25
八、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 35
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46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50
附件:...... 5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5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何敏、石冰洁担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何敏: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新能源行业组总监。主持
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四方光电 IPO 项目、实朴检测 IPO 项目、润阳股份 IPO 项目
等。
石冰洁: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新能源行业组高级副总裁。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美瑞新材 IPO 项目、四方光电 IPO 项目、实朴检测IPO 项目等。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一)项目协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王海鹏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董鹏宇、王洲洋、关宇志、金雪儿、时晨、金智哲、赵建闯、张冰洁。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olarspac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龙大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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