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4
问题 1. 关于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的合规性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2021 年 12 月,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烟台
荣瑞股东成为发行人的直接股东,按照其原间接持有的相应比例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未充分说明吸收合并的具体步骤及其合规性。
请发行人:(1)结合工商登记、税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的具体步骤、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侵害发行人或者其他股东权益,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是否造成影响。(2)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前后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通过合并程序入股发行人的股东锁定期合规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工商登记、税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的具体步骤、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侵害发行人或者其他股东权益,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是否造成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步骤
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步骤如下:
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烟台荣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吸收合并烟台荣瑞,吸收合并完成后,发行人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烟台荣瑞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予以注销;烟台荣瑞现有股东成为发行人的直接股东,直接持有其原来间接持有的相应比例的发行人的股份;除各方另有约定外,烟台荣瑞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发行人承接与承继。
2021 年 10 月 24 日,烟台荣瑞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吸收合并事宜。
2021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与烟台荣瑞、烟台荣瑞的股东等主体签署《吸
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主要事项 具体约定
各方同意,由迈百瑞吸收合并烟台荣瑞,并将各烟台荣瑞股东通过
烟台荣瑞间接持有迈百瑞股份转为直接持股,以此作为本次合并的
对价。本次合并完成后,迈百瑞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烟
本次合并方案概述 台荣瑞股东成为迈百瑞的直接股东,迈百瑞应当变更股东名册;烟
台荣瑞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应当予以注销并办理工
商注销登记手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烟台荣瑞现有的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迈百瑞承
接与承继
本次合并的对价 本次合并完成后,每一烟台荣瑞股东有权获得的迈百瑞股份的数量
相当于本次合并前其通过烟台荣瑞间接持有迈百瑞的股份数量
本次合并完成后迈百瑞
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 本次合并完成后,迈百瑞的注册资本仍为 40,440.7116 万元,股份
总数仍为 40,440.7116 万股
及股本结构
迈百瑞应于本协议第 3.4 条至第 3.8 条所述事宜全部完成后变更股
本次合并的完成 东名册,将烟台荣瑞股东登记为迈百瑞的直接股东;烟台荣瑞应于
适当时间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本次合并将在迈百瑞就本次合并完成
股东名册变更手续且烟台荣瑞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之日完成
作为合并方,迈百瑞的全部资产、未清偿负债、合同及其他一
有关资产、负债、权利、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其继续持有与履行;作为被合并方,烟台荣瑞的义务、合同等事宜的安排 全部资产、负债、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迈百瑞承继与履
行并承担经营后果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和烟台荣瑞在山东商报上刊登吸收合并公告。
2021年10月28日,万隆评估分别出具《烟台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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