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8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和更新 ...... 3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3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3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3
四、 发行人的设立、股本及其演变 ...... 7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7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 7
七、 发行人的子企业及参股企业...... 8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8
九、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9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1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3
十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5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5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5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5
十六、 发行人及其子企业的税务事宜 ......16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等标准......16
十八、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17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7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7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8
二十二、 结论意见 ......19
第二部分 对问询函的回复 ......20
一、 问询函问题 2:关于创业板定位及行业成长性......20
二、 问询函问题 3:关于上市条件 ......29
三、 问询函问题 4:关于业务模式 ......32
四、 问询函问题 5:关于历史沿革 ......37
五、 问询函问题 6:关于对赌协议 ......54
六、 问询函问题 7:关于实际控制人 ......59
七、 问询函问题 8:关于子公司......66
八、 问询函问题 9:关于经营合规性 ......71
九、 问询函问题 10: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90
十、 问询函问题 11:关于募集资金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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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曾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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