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筠诚和瑞资讯
2023-09-26 15: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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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6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uncheng Herui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新兴县新成工业园二环西路东侧)

关于对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 年 9 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11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筠诚和瑞”、“公司”或“发行人”)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申报会计师”)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 “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提交本次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问询函回复”),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问询函回复的修改 楷体(加粗)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 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问题 2 关于资产收购与重组的合规性 ...... 24
问题 3 关于控制权稳定 ...... 37
问题 4 关于关联交易 ...... 49
问题 5 关于营业收入与经营业绩 ...... 69
问题 6 关于主要客户 ...... 91
问题 7 关于毛利率 ......117
问题 8 关于存货监盘 ...... 135
问题 9 关于商誉减值 ...... 145

问题 1 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环保工程类项目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63.62%、67.45%、71.59%和 69.12%。

请发行人:

(1)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情况,分析并说明发行人行业划分的准确性。

(2)结合发行人环保工程类业务的具体内容、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内容、发行人在相关业务开展中承担的具体内容及在相关环保业务中的重要性等,说明发行人相关业务与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的差异,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1-1 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情况,分析并说明发行人行业划分的准确
性。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聚焦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包括环保工程、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环保项目运营以及有机肥生产与销售,其营业收入占比在 99%以上,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编码为 N77。

(二)环保企业通过环保工程模式开展环境治理业务具有普遍性,发行人行业分类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分类不存在差异

环保企业通过环保工程模式开展环境治理业务具有普遍性,是业务完整链条的一部分,环保工程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亦较为普遍。报告期内,通

源环境、中兰环保、艾布鲁、金科环境等多家归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的企业各期环保工程类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均在 60%以上,环保工程类业务占比较

高并不影响被划分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发行人行业划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不存在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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