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6
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
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102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010-66001391 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
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102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并 在创业 板上市 的审核 中心意 见落实 函》(审 核函〔 2023〕010250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对落实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对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筠诚和瑞”、“公司”或“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落实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审核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问询函回复的修改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 关于关联销售及独立性...... 3
问题 2 关于业绩成长性...... 24
问题 3 关于商誉...... 36
问题 1 关于关联销售及独立性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40,615.11 万元、32,119.72 万元和
22,757.5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47%、29.22%和 23.91%。其中,发
行人向关联方温氏股份销售金额分别为 38,965.07 万元、32,012.62 万元和 21,839.37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87%、29.12%和 22.94%。
(2)发行人在问询回复中称,温氏股份作为重要的头部养殖客户,未来仍可以持续贡献较大订单,发行人与温氏股份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预计未来关联交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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