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7
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 518Z00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518Z001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11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反馈意见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对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筠诚和瑞”、“公司”或“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目录
问题 2 关于资产收购与重组的合规性 ...... 3
问题 4 关于关联交易 ...... 15
问题 5 关于营业收入与经营业绩 ...... 33
问题 6 关于主要客户 ...... 55
问题 7 关于毛利率 ...... 79
问题 8 关于存货监盘 ...... 97
问题 9 关于商誉减值 ...... 105
问题 2 关于资产收购与重组的合规性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 2019 年通过向北京盈和瑞部分股东
增发新股的方式,换股取得北京盈和瑞 79.65%股权。2020 年 8 月以现金收购北京盈和瑞剩余 20.35%股权,北京盈和瑞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请发行人:
(1)按照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以
下简称《首发问答》)问题 36 的要求,对 12 个月内发生的多次重组事项的累计计算相关指标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影响。
(2)结合 2020 年收购北京盈和瑞剩余 20.35%股权的完成时点、市场同类
可比案例的情况,说明发行人在收购完成后的运行时间,是否符合《首发问答》问题 36 的要求。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2-1 按照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以下简
称《首发问答》)问题 36 的要求,对 12 个月内发生的多次重组事项的累计计算相关指标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影响
(一)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收购北京盈和瑞 79.65%控股权,已经根据《首
发问答》问题 36 的规定,按合并 100%计算相应指标与重组运行期
2019 年 12 月,发行人收购北京盈和瑞 79.65%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发行人对北京盈和瑞由不持股转为实际控制,可以控制北京盈和瑞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决策,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自此开始完整、连续地反映北京盈和瑞 100%股权所对应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根据《首发问答》问题 36 的要求,以北京盈和瑞 100%股权所对应的财务数
据计算其被重组前一年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北京盈和瑞(100%股权对应指
标) A 49,949.89 26,031.50 36,821.71 3,296.05
(2018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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