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有肖雁、万鹏、邓蓓蓓、赖旸希、王清川。
辅导人员王星辰曾参与前期辅导工作,因工作变动原因退出辅导工作小组,不再参与辅导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辅导对象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辅导。关注并协助发行人就 IPO 申报进行的主要工作包括:
(1)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同业竞争情况,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规范报告期内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2)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未来的关联交易行为;(3)协助发行人推进募投项目准备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间,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联合会计师及律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
2、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辅导。
3、对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组织了辅导自学和辅导考试。
4、指导辅导对象学习并完成广东证监局的辅导考试。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招商证券及会计师、律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过程中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确定整改方
案,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沟通、电子邮件指导等方式持续督促辅导对象的整改进程,配合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
内部控制制度、自身内部运作需要规范。
2、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已经在内部较好地建立并逐渐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但公司申请上市仍有较多的准备工作需要进一步完成。招商证券拟将其作为下一阶段辅导的重点。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辅导对象已完成上市筹备的主要工作,尚需完成辅导验收和申报文件的制作。
2、解决方案
招商证券拟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内控和管理制度,协助辅导对象 IPO 申报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招商证券拟协助辅导对象申请辅导验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