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7
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共开展了 2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及主要内容:
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联合会计师及律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
2、辅导机构联合会计师、律师于 2021 年 12 月对辅导对象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进行了现场授课,授课内容涵盖证券市场基本情况、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规范、内部控制等内容,取得良好的效果。
3、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辅导。关注并协助发行人进行规范的主要问题包括:
(1)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同业竞争情况,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规范报告期内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2)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辅导机构协助发行人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未来的关联交易行为;(3)协助发行人推进募投项目准备工作。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有肖雁、万鹏、邓蓓蓓、赖旸希、王星辰、王清川。
第一期辅导期间内,容诚会计师、国浩律师作为专业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配合招商证券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工作勤勉尽责,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辅导计划和任务。
(二)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及主要内容:
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辅导。关注并协助发行人
就 IPO 申报进行的主要工作包括:
(1)协助发行人和会计师完成 2021 年度审计工作;(2)发行人部分土地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明,中介机构协助发行人推进土地物业的规范情况;(3)面对发行人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变化情况,协助发行人完善风险管理以及优化战略规划;(4)协助发行人推进首发上市的准备工作。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有肖雁、万鹏、邓蓓蓓、赖旸希、王清川。辅导人员王星辰曾参与前期辅导工作,因工作变动原因退出辅导工作小组,不再参与辅导工作。
第二期辅导期间内,容诚会计师、国浩律师作为专业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配合招商证券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工作勤勉尽责,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辅导计划和任务。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解决情况
1、问题描述
辅导对象的关联方东莞市唯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曾从事建筑陶瓷生产、销售,与辅导对象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存在一定关联交易情况。
2、规范情况
自 2020 年开始,辅导对象逐渐减少与东莞市唯美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截止 2021 年末,东莞市唯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潜在同业竞争情况已得到解决。
(二)无证房产问题及规范情况
1、问题描述
因历史遗留问题,辅导对象存在部分土地、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情况。
2、规范情况
辅导机构督促辅导对象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对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构筑物,辅导对象正为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尽可能缩小瑕疵物业面积与占比。辅导对象已于2022 年初取得相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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