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科科技资讯
2022-12-02 15:08: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12-02


关于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9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书面说明,并对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更新,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使用的简称与《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 录...... 3
问题 1、关于创业板定位 ...... 4
问题 2、关于收入与客户 ...... 61
问题 3、关于采购与成本 ......116
问题 4、关于毛利率 ...... 153
问题 5、关于存货 ...... 191
问题 6、关于模具 ...... 217
问题 7、关于期间费用 ...... 241
问题 8、关于其他事项 ...... 262

问题 1、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2021 年发行人四类主营业务中,工业锁具收入占比 41.97%、通讯服务
器构配件占比 23.06%、DIY 全塑储物柜占比 25.18%、移动环卫设施占比 8.51%。
(2)发行人 2010 年成立之初专注于工业锁具业务,2015 年起利用工艺技
术相通性开发通讯服务器构配件业务,另基于客户需求开展塑料柜业务;2018 年起开展移动环卫设施业务。发行人募投项目涉及多项业务。

(3)发行人报告期初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营业收入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34.70%;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工业锁具收入金额分别为 8,113.89 万元、10,327.85 万元、16,255.43 万元,占比分别为 37.93%、38.91%、41.97%。

(4)发行人工业锁具产品涉及电脑锁、车辆方向盘锁,以及应用于 ATM 机、
钱箱、服务器、机柜、寄存柜的锁具等。

(5)发行人称其凭借较高的产品质量和性价比优势,逐步承接了欧美国家和台湾地区制造商的市场份额,从而在总体市场需求较为稳定的背景下实现销售增长。

(6)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锁具、通讯服务器构配件新增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占比较低,DIY 全塑储物柜、移动环卫设施新增客户以销售规模 50 万元以内的客户为主。

请发行人:

(1)按照电脑锁、车辆方向盘锁等应用领域列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锁具产品的收入结构;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快速增长与下游领域发展趋势是否匹配,各应用领域工业锁具的市场容量及成长空间情况。

(2)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新增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并结合客户销售规模分层说明发行人各类业务在报告期内新开拓客户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战略方向,说明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方向,募投项目产能分布与在手订单、潜在客户、对应市场容量之间的关系。

(3)结合总体市场规模、客户流失率、新增客户销售收入占比等情况,说
明发行人凭借性价比优势承接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的增长逻辑是否可持续,发行人成长性是否受限,经营规模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竞争对手是否存在降价或开发重要新产品的情况,如未来竞争对手实施降价等竞争策略,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生产的多种形态的产品是基于发行人拥有底层共性的精密加工能力的自然延展,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发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