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2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杰锐思资讯
2023-03-30 15:18: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3-30


关于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录


1. 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2. 关于研发费用 ...... 49
3. 关于历史沿革 ...... 68
4.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治理 ...... 107
5. 关于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入股 ......116
6. 关于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55
7. 关于诉讼 ...... 161
8. 关于募投项目 ...... 167
9. 关于同业竞争 ...... 188
10. 关于营业收入 ...... 193
11. 关于收入季节性特征...... 235
12. 关于主要客户 ...... 292
13. 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318
14.关于营业成本 ...... 326
15.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 351
16.关于毛利率 ...... 384
17.关于期间费用 ...... 416
18.关于股份支付 ...... 434
19.关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 452
20.关于存货 ...... 481
21.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506
22.关于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 ...... 526
23.关于负债与现金流 ...... 541
24.关于其他财务事项 ...... 558
25.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566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7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杰锐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东吴证券”)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就贵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对杰锐思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释义与《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宋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 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643.08 万元、43,308.76 万
元和 55,671.57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867.29 万元、2,518.33 万元和
5,561.99 万元。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苹果公司、微软、比亚迪、立讯精密、捷普、富士康、欣旺达、珠海冠宇、东莞维科、威世、长电科技等。

(2)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已获授权境内专利 22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1 项,外观设计专利 7 项;已获授权境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3)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的智能设备作为重点拓展方
向之一,2020 年、2021 年相关业务收入分别为 7,464.43 万元、6,357.47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24%和 11.42%。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等院校开展合作研发。

(5)2021 年末,发行人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4 名;研发人员 275 名,占员
工总数的比例为 35.44%。

请发行人:

(1)结合宏观政策、产品市场空间、经营模式、研发能力、核心技术及其应用前景、竞争优劣势、报告期收入和利润变动情况、在手订单等因素,以及进入重要客户供应商体系的情况,分析说明成长性特征是否来源于核心技术或产品,创新能力是否能够支撑成长性,并详细说明成长性情况是否可持续。

(2)结合目前行业内的主流技术及技术迭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