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目录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2
(一)保荐机构名称...... 2
(二)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2
(三)本项目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5
(六)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三、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五)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2
(六)关于发行人及其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等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
约束措施事项的核查意见...... 13
(七)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14
(八)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5
(九)《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中涉及事项的核查结论
...... 16
(十)关于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结论...... 16
(十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7
(十二)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2
(十三)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24
关于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杰锐思”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吴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保荐代表人:孙虎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21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苏州华亚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参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余哲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16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项目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协办人:徐曦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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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