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达路308号1-3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15年 6 月,总部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围绕环氧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和有机硅等高性能热固性树脂材料,形成了风电叶片用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用树脂和新能源汽车及工业胶粘剂三大系列产品,主要为风电、新能源汽车、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以及航空、油气开采、电力、模具制造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提供系列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新材料产品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计划以本次发行上市作为新的历史起点,履行新时代材料科技企业的使命担当,紧抓全新的发展机会,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市场投资者带来新的投资机会,与广大客户、投资者携手同行,共同绘制“材料科技、创见未来”的美好画卷。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运作规程分工明确、运作有效。上述机构和人员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有效地履行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低于 5,862.00 万股。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明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集资金
年产 5.6 万吨新能源及动力 2301-330851- 衢环智造建
1 电池用等高端胶粘剂、高性 57,070.20 55,855.00 04-01-479801 ( 2023 ) 22
能复合材料树脂系统项目 号
2 偿还银行贷款 13,500.00 13,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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