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发行保荐书(申报稿)(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恒而达资讯
2020-07-02 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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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2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4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说明...... 5
四、内核情况简述......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9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推荐结论...... 10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1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
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2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
件的说明...... 17 六、对《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知》所列事项核查情况的专项说明...... 18
七、关于本次发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意见...... 24
八、关于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4
九、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履行备案程序的核查意见...... 24 十、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5 十一、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范的核查意见...... 26
十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核查结论...... 28

十三、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34
十四、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34
十五、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4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恒而达”)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宁小波和张华熙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宁小波和张华熙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宁小波和张华熙。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宁小波: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 10 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深康佳 A 非公开发行、南威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鹏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白云山非公开发行、阳光城非公开发行、大富科技并购重组等项目,
并参与了多家已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

张华熙: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 9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方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克明面业非公开发行项目、越秀金控非公开发行项目、荣信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发行项目等。

2、项目协办人

本次恒而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李志斌,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志斌:法律硕士,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具有 5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方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广州地铁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岭南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并参与了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业务。

3、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恒而达首次公开发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张冠峰、谢慧芬、谢志才等。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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