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7
审计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0]361Z037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7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8
3 合并利润表 9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7 母公司利润表 13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4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
10 财务报表附注 16 - 228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0]361Z0378 号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0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9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华厦眼科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9 月、2019 年
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厦眼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商誉减值
相关会计期间:2020 年 1-9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9,附注五、13。
2020 年 9 月 30 日,华厦眼科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 17,439.09 万元,商誉减值
准备为 12,388.74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41%;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厦眼科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 18,085.00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为 13,034.64 万
元,商誉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39%;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厦眼科公司
商誉账面余额为 19,927.47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为 14,948.14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36%;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厦眼科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
18,650.95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为 14,948.14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2%。由于华厦眼科公司的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复杂,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具有固有不确定性,以及华厦眼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在选用假设和估计时可能出现偏好的风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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