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沈俊:于 201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冀: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李胤康,于 2014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响、刘亦轩、王澜舟、周凌轩、杨世龙。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 号之 1701
注册时间: 2004 年 8 月 12 日,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92-2108975
业务范围: 中药零售;西药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
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
类医疗器械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钟表、
眼镜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专科医院;教育辅助
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
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
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保健食
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婴幼儿配
方乳粉零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化妆品
及卫生用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其他综合零
售。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鹭投资”)0.33%的合伙份额并作为启鹭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启鹭投资持有发行人 4.5%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中金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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