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保荐人”)接受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泽润新能”)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除另有说明外,本发行保荐书所用简称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4
三、发行人情况...... 4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说明...... 4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推荐结论...... 8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决策程序...... 8
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8
四、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9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中涉及事项的核查结论...... 14
六、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 15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6
八、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彭奕洪和雷晨。
保荐代表人彭奕洪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 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002287.SZ)深交所主板(原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05.SH)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3.SZ)深交所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除本项目外,目前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共 1 家,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26.SH)上交所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彭奕洪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雷晨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 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参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3836.SH)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226.SH)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3819.SH)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601339.SH)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002438.SZ)深交所主板(原深交所中小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除本项目外,目前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共1 家,为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雷晨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一)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欧阳维濂。
(二)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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