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四轮问询函回复意见(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佳华科技资讯
2019-10-08 17: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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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08


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58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克股份”、“罗克佳华”、“发行人”、“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招股说明书中对问询函中要求披露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招股书补充披露时,考虑招股书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进行适当合并,并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编号重新进行了编排。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1、关于核心技术收入 ......3
2、关于智能脱硫业务 ......33
3、关于建筑智能化 ......47
4、关于在建工程 ......74
1、关于核心技术收入

根据三轮问询的回复,发行人将主营业务划分为智慧环保数据服务、智慧城市数据服务、智能脱硫运营、建筑智能化及环保监控与信息化。报告期内,智能脱硫业务主要为山西兴能发电提供脱硫运营服务,建筑智能化主要系为物联网园区工程项目配电与弱电集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7.68%、77.61%、94.28%和 95.41%,其中包括智能脱硫业务的全部收入及建筑智能化的大部分收入。

请发行人:(1)打开披露报告期内智能脱硫业务、建筑智能化业务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员、毛利率、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质内容,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对该两类业务的定性是否准确,将该两类业务收入计入核心技术收入的合理性;(2)就智能脱硫业务、建筑智能化业务选取恰当的可比公司,就从事相关项目的成本、人员、毛利率等客观量化指标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并说明可比公司在从事相关业务过程中是否也采用物联网应用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结合比较结果说明发行人认为自身该部分业务区别传统业务的依据及其客观性、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0 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本题涉及智能脱硫运营和建筑智能化两部分业务,为便于整体性阅读,回复整体分为智能脱硫运营和建筑智能化 2 个部分,分别对两部分业务进行论证说明。

(一)智能脱硫运营业务

1、打开披露报告期内智能脱硫业务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员、毛利率、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质内容,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对该
业务的定性是否准确,将该业务收入计入核心技术收入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智能脱硫业务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员、毛利率等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脱硫业务服务于兴能发电(连续服务 9 年)和王坪发电(连续服务 6 年)两家客户。公司运用以物联网手段为基础的信息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在脱硫领域对物联网产生的数据进行数据融合、数据分析,为兴能发电和王坪发电提供脱硫智能优化运营服务。

报告期,兴能发电和王坪发电智能脱硫运营服务项目的成本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

报告期 客户名称 收入 直接 直接 间接 外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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