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申报稿)(海默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默尼资讯
2020-10-26 16:46: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0-2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6—7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8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9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0—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55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0〕8-388 号

海默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默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尼药业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海默尼药业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默尼药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五(二)1。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海默尼药业公司营业收
入分别为 4.21 亿元、5.21 亿元、5.68 亿元、2.57 亿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海默
尼药业公司关键财务指标之一,对海默尼药业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存在海默尼药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着重关注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发生、准确的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并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抽样检查主要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分析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并核实交易背景;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核实主要客户正常经营且经营范围符合海默尼药业公司下游客户性质;

(5) 抽样选择主要客户,检查海默尼药业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据、签收单据、记账凭证、销售发票、回款单据等资料;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 抽样选择主要客户,检查当期及期后的销售回款情况;

(8)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获取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并与账面记录核对,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无形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

相关信息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