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申报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秦川物联资讯
2019-12-04 2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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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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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 复


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

回 复

川华信综(2019)21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745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或“本所”)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物联”、 “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一

招股书第106页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IC卡智能燃气表、远控智能燃气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膜式燃气表以及智能燃气表综合管理软件。同时,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发行人收入与上述分类不一致。请发行人:(1)按照收入分类重新表述并介绍各类产品,并做更新披露;(2)结合相关合同对产品交付、服务维护等约定,并结合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使用需要借助联网和管理软件等特点进一步说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其他产品存在差异;(3)进一步说明并披露,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成本中增加通信服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包括采购对象、金额、占比等,并说明其成本核算与其他产品存在的差异情况;(4)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等是否存在售后服务等相关维护费用,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结合管理软件和通信服务费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招股书“业务与技术”中对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相关特点的披露。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按照收入分类重新表述并介绍各类产品,并做更新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更新披露如下:

公司是从事智能燃气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精确计量、智能控制、数据通信、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与精密仪表制造融合,并提供燃气运营管理软件,形成智慧燃气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实现“安全用气、公平用气、智慧用气”。公司的主要产品为IC卡智能燃气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膜式燃气表、远控智能燃气表及工商业用燃气表。

发行人已按照收入分类重新表述并介绍各类产品,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之“(二)公司的主要产品”更新披露如下: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IC卡智能燃气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膜式燃气表、远控智能燃气表以及工商业用燃气表。

通过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积极拓展物联网技术应用,公司于2017年4月取得《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较早实现了LoRa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和NB-IoT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商业化应用。

1、IC卡智能燃气表

IC 卡智能燃气表是将机械与电子计量技术、机电转换技术、智能阀控技术、信息安全技术、防爆安全切断技术和一体化结构设计融为一体的智能计量燃气表,能够实现燃气用户预付费管理,较传统入户抄表方式,可节省更多的人力资源,燃气用户可持 IC 卡前往售气网点购气,解决了燃气行业“入户难、抄表难”等问题,降低了燃气运营商管理成本。

IC 卡智能燃气表运行拓扑图如下:


公司 IC 卡智能燃气表具有以下特点:

(1)计量准确

机电转换误差小于百万分之一,优于欧洲技术报告 CEN/TR16061:2010《智能燃气表》及欧洲标准 EN16314:2013《燃气表附加装置》中万分之二和万分之五的机电转换误差要求。

(2)阀控可靠

阀门关闭泄漏量<20ml/h,优于国家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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