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仕佳光子”)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刘鹭和李威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刘鹭和李威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刘鹭和李威。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刘鹭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持或参与江苏租赁 IPO 项目、亿嘉和IPO 项目、江海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苏垦农发资产重组项目等。
李威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作为保荐代表人参与赫基集团 IPO、东风股份可转债、西王食品非公开发行、广州友谊非公开发行;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完成申通快递要约收购豁免、西王食品跨境收购 Kerr、申银万国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中纺投资收购安信证券、国投安信重大资产出售、安信证券收购国投中谷期货及期货子公司吸收合并;其他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鹏鹞环保 IPO,神州高铁、兴业矿业、广日股份与新希望非公开发行,工商银行优先股发行,首旅酒店跨境收购如家酒店。并负责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工作及其他国内外企业的并购咨询。
2、项目协办人
本次仕佳光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颜煜,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颜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6 年起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华灿光电非公开发行等多个项目。
3、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仕佳光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陈
浩、刘昌霆、范哲、陈维亚、王庆鸿和丁璐斌。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 201 号
3、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6 日
4、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8 日
5、注册资本:41,280.23 万元
6、法定代表人:葛海泉
7、联系方式:0392-2298668
8、经营范围:光集成芯片及光电芯片、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传感应用的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自查后确认,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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