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会计师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19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浩欧博资讯
2019-09-27 17: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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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2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19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信会师函字[2019]第 ZA58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37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说明: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对第二轮审核问询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半年报相关更新、补充 楷体、加粗



(一)关于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多处修订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对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多处数据和表述进行了修改。包括:(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企业现有覆盖的二、三级医院数量 2,070家”为公司已覆盖的医院科室数量范围,原表述不准确,“一千七百余家医疗机构”为报告期内覆盖终端医疗机构数量,与修改后的情况不矛盾,已在招股书中将前述表述修改为“企业现有覆盖的医院科室数量为 2,070 家”;(2)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从报告期内的收费标准来看,过敏和自免的检测收费基本稳定,部分省市如北京、内蒙、江苏、云南还调高了收费标准。”北京市关于提高过敏和自免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事项目前处于北京医学会讨论阶段尚未正式实施。发行人将对招股说明书中该事项的披露进行修改。(3)“国内能够做到品种相对齐全、质量达到领先水平的国内厂家只有浩欧博一家”是指在国内过敏及自免两个领域能同时做到品种相对齐全、质量达到领先水平的只有浩欧博一家,并非单指自免领域。对于上述的表达问题,已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4)发行人仪器投放模式包括销售、租赁和直投三种模式,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三种

模式合计投放仪器 1,259 台,其中 4G 仪器 177 台、3G 仪器 144 台、2G 仪器 938

台。经复核,由于统计疏漏,经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销售、

租赁和直投三种业务模式下,合计投放仪器 1,239 台,其中 4G 仪器 168 台、3G

仪器 141 台、2G 仪器 930 台。(5)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2016 年 1 月 1 日发

行人与儋州卫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约定广州市安敬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浩欧博销售在广东省、海南省的省级独家代理商”此处为笔误,准确描述应为:“2016年 1 月 1 日,浩欧博销售与儋州卫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年度《销售协议》,协议约定儋州卫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浩欧博销售在广东省、海南省的省级独家代理商销售协议约定的产品。”(6)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内诊断仪器采购入库

数量分别为 334 台、252 台、290 台,首轮回复后修改为 218 台、208 台、254

台。



请发行人详细说明上述(4)(6)的差异原因和更改依据。



请中介机构:(1)对招股说明书内容进行全面核查,说明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修改的表述或者数据。(2)说明中介机构是否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关于“确

勉尽责。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发行人的说明



(1)“发行人仪器投放模式包括销售、租赁和直投三种模式,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披露三种模式合计投放仪器 1,259 台,其中 4G 仪器 177 台、3G 仪器 144

台、2G 仪器 938 台。经复核,由于统计疏漏,经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销售、租赁和直投三种业务模式下,合计投放仪器 1,239 台,其中 4G

仪器 168 台、3G 仪器 141 台、2G 仪器 930 台。”的差异原因及更改依据。



在前次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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