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致: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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