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7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9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1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2—15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126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0〕7-740 号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
中心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交通中心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通中心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附注五(二)1 及十三(一)。
交通中心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及工程检测、大数据软件及智慧交通业务。
2019 年度,交通中心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871,343,369.20 元,
2018 年度,交通中心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619,495,779.49 元,2017 年度,交通中心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385,443,624.29 元。
公司收入确认采用的会计政策为:(1)规划咨询:根据合同约定,在完成各阶段工作成果并取得该阶段客户验收后确认对应阶段收入。(2)工程设计和工程检测:工程设计业务在各阶段成果取得该阶段客户验收后确认对应阶段收入;工程检测业务在公司提交检测报告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3)大数据软件及智慧交通: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在客户验收通过后,取得客户验收资料后确认收入;②硬件销售分为需要安装及不需要安装的产品销售,不需要安装,交付并经购货方签收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安装完成并经过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③工程施工业务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项目预算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完工进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建造合同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④运维服务业务单次提供的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取得客户认可的依据后确认收入;公司一定期间内向客户持续提供服务的,在服务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交通中心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按客户、业务类型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要或异常的波动,并查明主要原因;
(4) 以抽样方式对收入进行测试,检查相关合同条款、确认函、专家评审意见或政府批文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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