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6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说明
根据贵所于2019年4月4日出具的《关于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
核)[2019]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或“我们”)作为安翰科技(武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
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问题1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美年大健康销售占比70%
以上,其实际控制人俞熔间接持有安翰科技3. 601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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