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华夏天信资讯
2022-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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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辅导人员为张玉林、唐满云、胡坤雁、周立彦、洪枫、彭誉、谢文东。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中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其他中介机构中的律师事务所仍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主要通过日常沟通,

以及组织辅导对象学习近期监管政策及申报案例的方式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培训和组织自学等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现场工作



本阶段,辅导机构继续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向企业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企业实施。辅导机构持续跟踪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就《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上市规划、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辅导培训。



辅导小组对辅导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帮助公司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



民生证券先后通过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等方式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与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沟通工作进展,针对人员管理和财务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司负责人进行讨论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3、组织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监管规定



辅导过程中,保荐机构组织辅导对象通过集中授课和自学的方式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本辅导期内,保荐机构组织辅导对象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将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证券市场动态、新股发行改革和 IPO 监管处罚案例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送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前期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已逐步完善,

在接下来的辅导期间,将继续引导和督促发行人加强采购、生产、仓储和销售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



2、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辅导小组将持续跟进公司的财务治理情况,督促公司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并给出解决方案。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内部控制制度问题



发行人目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治理制度,但在个别方面仍存在不足。辅导机构在对发行人进行辅导的过程中将协助发行人完善各项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



2、募集资金投向问题



发行人目前已有募集资金大致投向,但具体的明细尚未确定,且募投用地尚未落实。辅导机构将督促发行人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向及募投用地等事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民生证券与会计师、律师将继续根据上市审核关注的要点及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现场核查、管理层访谈、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进一步对公司财务、业务及法律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及时规范尽职调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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