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期)
二〇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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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辅导工作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
导机构”) 已与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洋股份”、“辅导对
象” 或“公司”) 签订了《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担任
环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机构, 于 2022 年 12 月向贵局报送环洋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确认备案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贵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环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根据《辅导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按照辅导计划的安排,成立了专门的辅
导工作小组,组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汉坤律师”)对环洋股份开展辅导工作。 目
前, 中信证券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实施辅导工作,现将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 本辅导期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 本期辅导工作概述
2023 年 4 月 4 日至今,中信证券会同中汇会计师、 汉坤律师对环洋股份开
展辅导工作。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 对环洋股份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及制度等方面进行
持续梳理及完善, 对相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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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采取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讨论会、经
验交流会、 案例分析、日常答疑等方式对公司应接受辅导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指导, 提高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加深
了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本辅导期工作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顺利进行, 参与辅
导工作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辅导对象积极参与并配合辅导
工作, 辅导效果良好。
(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情况
1、辅导机构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此外,辅导机构也安排了中汇会
计师、汉坤律师参与辅导工作。
2、辅导工作小组
根据中信证券与环洋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划,中信证券派出
张睿鹏、 高若阳、 李融、 胡涛、 姚远、郑烨、马宁和陈博扬 8 人组成环洋股份 IPO
项目辅导小组, 开展环洋股份的辅导工作,其中李融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 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的情形。
( 三) 接受辅导人员
在辅导的过程中,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具体名单为:
序号 姓名 在环洋股份职务/身份
1 方福良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润华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东港长荣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法定代表人
2 陈萍萍 董事、实际控制人
3 方欣 董事、 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
4 包科华 董事、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5 余诚诚 董事、副总经理
6 孙金阳 董事、生产总监、安全总监、生产部经理
7 陈国灿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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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在环洋股份职务/身份
8 干成慎 独立董事
9 邬辉林 独立董事
10 金敬燕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安全副总监
11 王旭华 监事
12 钱明龙 监事、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
13 周兵 副总经理
14 傅凡平 财务总监
15 李汶桧 副总经理
( 四) 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股东进行了相关辅
导。 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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