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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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二零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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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聚杰微
纤、股份公司
指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聚杰有限 指 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聚杰面料 指 江苏聚杰微纤服饰面料有限责任公司,系聚杰有限前身
聚杰投资 指 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
聚杰君合 指 苏州市聚杰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浦投资 指 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祥禾涌安 指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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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演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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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0 年 5 月,聚杰面料设立
2000 年 5 月 22 日,仲柏俭、俞剑华、钱伟林共同签署《股东协议书》,
约定分别出资 35 万元、 7.5 万元、 7.5 万元,共同设立吴江市聚杰微纤服饰
面料有限公司。
2000 年 5 月 25 日,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苏信所验[2000]字第 474 号),经审验,截至 2000 年 5 月 25 日,拟设立
聚杰面料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 5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50 万元,全部为货
币投入。
2000 年 5 月 26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聚杰面料的设立,
并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594211270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聚杰面料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仲柏俭 35.00 货币 70.00%
2 俞剑华 7.50 货币 15.00%
3 钱伟林 7.50 货币 15.00%
合计 50.00 货币 100.00%
经核查,因当时有效的《公司法( 1999 年修正)》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
公司,仲柏俭请钱伟林、俞剑华二人代自己出资并持有公司的股权,聚杰面
料设立及 2001 年 6 月、 2007 年 7 月增资时俞剑华、钱伟林的出资实为仲柏
俭所支付,二人为名义股东。俞剑华、钱伟林二人代持的 30%股权已于 2011
年 9 月分别转让给仲柏俭、仲湘聚(仲柏俭女儿),上述代持行为已清理完
毕。
(二) 2001 年 6 月,聚杰面料第一次增资(由 50 万元增至 530 万元)
2001 年 6 月 18 日, 聚杰面料召开股东会, 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至 530
万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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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 6 月 27 日,经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中验字
( 2001)第 0122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1 年 6 月 27 日,吴江市
聚杰微纤服饰面料有限公司增加投入资本 48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
为 53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530 万元,与上述变更后投入资本总额相关的
资产总额为 530 万元。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新增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仲柏俭 336.00 货币资金56万元、机器设备作价280万元
钱伟林 72.00 货币资金22万元、机器设备作价50万元
俞剑华 72.00 货币资金22万元、机器设备作价50万元
合计 480.00 货币资金10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380万元
200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货币 91 万元
1 仲柏俭 371.00
实物 280 万元
70.00%
货币 29.5 万元
2 俞剑华 79.50
实物 50 万元
15.00%
货币 29.5 万元
3 钱伟林 79.50
实物 50 万元
15.00%
合计 530.00 — 100.00%
1、此次增资存在瑕疵情况
2001 年 6 月 28 日,仲柏俭、俞剑华和钱伟林三人同比例以机器设备和
现金形式向公司增资 480 万元,虽取得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
资报告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上述机器设备未入账核算,用于增资的设备
及现金均未计入公司实收资本账户。
2、公司此次增资的实收资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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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5 月 28 日,公司对此次增资实收资本账户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借记其他应收款 480 万元,贷记实收资本 480 万元,但在记账时点,公司账
上对仲柏俭及八坼福利丝织厂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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