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2月27日报送)
侨银股份资讯
2019-01-04 1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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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04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aoYin Environmental Tech. Co. Ltd.

(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 23 号三层自编 A3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4,089 万股, 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

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866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12 月 26 日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

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承诺: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三、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四、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发行人股东横琴珑欣承诺: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二、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三、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合

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 3)发行人股东江淦钧、柯建生、党忠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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