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麒麟网络资讯
2018-11-23 22:58: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23

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规范性问题

1、发行人曾经搭建红筹架构和VIE架构。2014年9至2015年1月进行两轮海外融资,合计融资1.12亿美元,并由海外持股平台成立发行人前身麒麟有限、海外运营主体。2016年12月,红筹架构拆除重组启动。2017年6月,重组完毕。请发行人:(1)说明麒麟科技设立以来股权变动情况及背景,红筹架构存续期间麒麟科技与麒麟有限主营业务情况,二者业务之间的关系及各自收入的具体来源,麒麟科技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发行人收购麒麟科技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构成重大资产收购;(2)说明VIE架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并结合麒麟科技、麒麟有限业务情况,具体分析说明搭建VIE架构的原因和考虑,是否存在境内业务收入;(3)补充披露海外持股平台设立的主体情况,除运营主体外设立其他非运营主体的原因,是否存在对外收购的情形,拆除红筹重组过程中,上述海外主体整合的具体过程和程序,是否符合证券监管3号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4)详细披露主要海外运营主体的情况,业务分工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区,股权变动情况;(5)补充披露海外平台历次对外融资的估值依据,筹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筹集资金由境内主体使用的金额、形式,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6)说明境外投资人的背景,CW APUS使用“APUS”名称的原因,境外投资人是否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7)补充披露发行人历次增资股东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8)补充披露红筹架构中系列海外持股、融资平台存续期间是否合法合规,重组过程中上述平台的处置情况,是否仍然存续,未予注销的原因及后续安排计划,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状况;(9)补充披露红筹架构及VIE架构搭建、存续以及重组拆除过程中,在工商、税务、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等方面是否依法合规履行所有必要的程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说明具体核查过程。

2、请发行人:(1)说明所有股东的股东或出资人情况(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历次出资是否存在业务对赌、股份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若是,请补充披露相关情况。(2)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成立以来出资人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与海外架构存续期间员工员工激励方案内容是否存在差异,包括员工人数、员工姓名及职务,出资价格,对应的出资数量,上述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海外子公司数量较多,麒麟科技参股公司数量较多,且曾经存在代持情形。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各子公司设立原因和背景,母公司、子公司的各自业务分工和定位,主要业务区域及收入来源,海外子公司设立、存续期间业务经营是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须取得业务经营必须的相关资质、证照,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形,是否存在注销障碍,各子公司员工情况;(2)补充披露境外子公司免税处理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或者认定程序,是否向有权税务管理机关履行申报程序,是否存在税收风险,是否合法合规,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3)进一步具体披露麒麟科技参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参股上述公司的背景和原因,出资过程、形式和金额,与麒麟科技业务和定位的关系,上述公司是否主要经营境内互联网营销及推广服务,曾经存在股份代持的原因,参股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是否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说明核查过程。

实际控制人李涛目前控制较多海外公司。请发行人:(1)说明实际控制人设立上述海外公司的原因和背景,设立以来股权变动情况以及大部分一直未开展经营的原因,出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2)补充披露“其他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股权/出资人结构、主营业务、设立原因和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3)说明麒麟科技转让北京创世乐游……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